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及《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装〔2015〕373号),2016年度我委组织实施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2、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3、支持标准:

4、联系方式:
张仲麟(电话:60801209、23112659)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60801111转2号分机
(奉贤区经委联系人:毛敏琴、范晓燕;联系电话:57420857;Email: jwtzjg@163.com)
(来源:奉贤企业服务)机器人365